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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8/2021-0003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12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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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综合执法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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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抓手,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将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挂城市管理局牌子,2019年3月成立)负责县域内综合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三月份以来,根据《关于调整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永宁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永编发〔2020〕46号)文件要求,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由县综合执法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科级,以综合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目前,综合执法局在岗5个行政编;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个,现有事业编32人,辅助执法人员57人,公岗1人,综合执法系统共计95人;执法用车9辆(电动巡逻车4辆、皮卡车1辆、黄色平板车1辆,面包车1辆,轿车1辆,越野车1辆)。今年以来,永宁县综合执法部门体制改革,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的行政执法权予以整合,涉及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公安、水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领域共计438项行政执法权(其中赋权乡镇18项),10项行政强制权。县综合执法大队内设1个直属执法中队,7个乡镇执法中队,分别派驻到6个乡镇、1个街道,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联合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乡镇、街道辖区内执法工作。同时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点1个(银川南绕城),有21人24小时轮岗坚守疫情防控点。

(二)运行现状

1.人员及执法力量配备情况。为加快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工作,我局改革小组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一是制定了《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实施方案》、《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督查考核实施办法》,成立直属执法中队1个,乡镇(街道)执法中队7个,并按照《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方案》分别为各乡镇下沉执法人员,具体为:闽宁镇10名、望远镇23(含2019年划转19名)名,其它五个乡镇(街道办)各5人,共计下沉执法人员58名,目前已全部下沉到各乡镇街道。

2.综合执法“六统一”工作(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标志标识、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装备)。经与市局沟通,执法服装、执法车辆和标志标识沿用之前全区统一标准,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车辆计划配备1辆皮卡车(执法工具车)、1辆面包车(行政执法车),用于保障日常执法工作需要,此项工作我局已制定执法服装及执法车辆配备计划并提请县政府研究审议;执法文书由司法局进行指导统一规范县域和乡镇适用标准执行;组织综合执法系统19人(8人申领、12人过期需更换)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证考试,确保所有持证人员符合在编、在岗、具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通过本次执法证考试的有10人。截至目前,我局持证人数为22人;其他执法装备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2020年发),根据执法需求予以配备。我局现有执法记录仪44部,按照每两名在编人至少配备一部执法记录的标准,现有执法记录仪数量达到规范配备要求。现有夜间反光背心107件,爆闪灯等其他执法设备均未配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支部建设情况。综合执法局党总支下设2个支部,分别为永宁县综合执法局机关党支部和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其中,综合执法局机关党支部现有党员6名,其中预备党员1名;大队党支部现有党员16名,其中预备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其中3名预备党员将于9月份转为正式党员,3名入党积极分子将于6月份转为预备党员。根据机构改革要求,综合执法大队于3月30日完成了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委员选举,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强化了党支部组织力量,为推动大队各项党组织生活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自三月份以来,局机关党支部和大队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各3次,对我局委员分工、党风廉政、党员管理、学习教育、社区共建及发展等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2021年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综合执法局党建2021年工作要点,狠抓“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各项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重点从一线岗位、知识群体、年轻干部中发展党员。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截至6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党支部委员会2次、党员大会1次、支部主题党日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三是通过党员星级化管理,引导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常态化开展党员信教参教整治,做好违法党员排查和组织处理工作,经过定期排查,未发现党员信教参教。四是做好社区共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局、队党支部分别于阳光社区和利民社区签订共建共驻“三个清单”,将我局工作职责与社区治理需求紧密结合,协助社区开展好老旧小区违建查处、流浪狗管理及文明养犬宣传,做好社区管辖小区门口的流动摊贩,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党员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绿化补植等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局队党支部分别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次和3次,共计50余人次参与,与共建配合,着力打造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建设,形成示范效应,将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向全县其他小区推广。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以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为抓手,以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整体执法形象。开展干部廉政警示教育谈话,从讲政治、讲党性、讲规矩、讲担当的高度对4名干部提出要求,成为主动想事、谋事、干事,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组织学习廉政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认识、树牢廉洁从政底线思维。开展党纪党规、廉洁从政知识测试,促进执法人员在今后的各项执法工作中能够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六是完善各项制度,做到制度管人管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激发党员干部工作活力、推动综合执法各项活动奠定良好的政治基础和生态环境。

(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3月19日永宁县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并全面部署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我局积极为22名党员分别发放了学习书籍及笔记本,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读书班8期,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次,党支部书记讲党史专题党课3次,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专题交流研讨1次,参观党史学习教育基地1次,撰写研讨交流文章3篇,组织知识测试3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1次。充分利用微信群、“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每日坚持推送党史学习小知识,每周在公众号推动党史学习文章。引导党员全面学习。截至目前,共推送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50余篇。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着力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所求所需,集中力量加大对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工地扬尘治理、渣土拉运及流浪狗抓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力度,并按照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向上级部门上报了4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涉及打造规范化为民便民夜市、建设集中便民服务点、完善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及排查高空悬挂物安全隐患,以办实事开新局,为群众提供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便民利民的生活环境。

(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坚守防疫一线,守好入银陆路通道。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组织人员力量,开展京藏高速银川南防疫卡点值守工作,由于机构改革,目前,仍安排执法人员21人,划分3个执勤班次24小时对南绕城卡点入银车辆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信息查验、人员转运等工作,已坚守480余天。

2.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综合执法系统19人(7人申领、12人过期需更换)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证考试,确保所有持证人员符合在编、在岗、具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通过本次执法证考试的有10人。截至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人数为22人;根据2021年度全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相关通知,做好费用缴纳和学号管理工作,申领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学员账号共32个,目前4项考试正在进行中。积极参加由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组织的综合执法大讲堂培训活动,由大队选派执法人员外出学习,通过全体大会由外出学习人员再分享学习内容,目前已学习内容为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城市违法建设中的行政执法。二是以执法信息化为抓手,提升执法效能。充分运用互联网,通过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完成目录清单、实施清单事项订正,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件,事项覆盖率达66.67%。通过“永宁县智慧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示,每周发布一期工作动态,包含信息简报、法律法规应用、疫情防控指南等相关内容。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印制《致商户的一封信》《银川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彩页5500份,由下沉乡镇、街道的执法人员面向辖区内的居民、商户等开展普法宣传。四是加强执法培训。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主要围绕赋权给各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采取请专业老师集中授课、经典案例分析研判、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对下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组织开展其他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兄弟县区以及司法机关组织的法律法规相关培训及交流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及业务水平。并按照时间节点对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成果进行督导检查。五是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设立专人管理信访投诉工作,在接到投诉时,及时处理、回复,切实做到信访工作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截至目前共接到、处理、答复信访投诉132件,其中,12345市民投诉127件,市长信箱、微博投诉5件,均已进行处置并回复投诉人。

3.强化城市治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市容管控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整治清理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涂乱画、乱搭乱挂、噪声污染等违章现象1320余处。加强违章占道经营治理,上半年来共整治清理流动摊点近1400余处,店外经营800余处,依程序审批临时占道29起,按照收费标准收取临时占道经营费共计19050元。大力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全面排查辖区内大型户外广告,与责任人签订《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责任书》,强化督促管理,规范审批流程,截至目前,拆除破损广告牌匾5处,其中2家自行拆除,依法审批门头牌匾20起。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对学校周边无照经营的食品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非法小广告、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违章现象进行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共整治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30余处,整治店外经营20余处,有力保障了辖区各学校周边的良好市容秩序和食品安全环境。严格道路挖掘审批,强化道路挖掘工程的审批、监督、管理,制止私挖路面行为7起,办理道路挖掘审批手续2起,收取42735元道路挖掘费。并要求施工方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四周拉警戒线、围挡,清理道路上产生的尘土、渣土,保障居民的安全出行及生活环境。二是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严管渣土、商砼运输车辆,在重要渣土运输路段设卡,查处未按照要求密闭行为13起,依法查处使用过期建筑垃圾处置证行为1起,做出10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2起,共做出400元的行政处罚。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围围挡、施工现场及道路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洒水喷雾降尘、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6项规范化防尘措施,实现6个100%要求。对县城在建1家建筑工地及时建档建册并签订《建筑工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规范施工承诺书》。长效开展露天烧烤治理,强化餐饮油烟污染的管控力度,截至目前,排查露天烧烤商户13家,餐饮单位12家,督促整改油烟污染问题2处。三是抓好水源地生态保护。依法对典农河垂钓、游泳、野外烧烤及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治理,劝导违钓人员160余人,暂扣垂钓工具40个,整治露天烧烤行为54处。四是大力倡导文明养犬工作。联合社区、卫生院开展咨询回应、信息登记、芯片植入、卡片领取一条龙服务,发放《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手册100余份,审核发放犬只登记证59张。五是合理规划居民小区摆摊设点。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小区周边服务点管理人员落实定时经营制,规定经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1:30,从而解决周边村民自产农产品销售,并方便小区居民购买蔬菜水果、日用品不便的问题。六是大力整治共享电单车。我大队与美团、松果电单车公司划制统一停车点与停车位标识,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重点做好校园、医院、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管理,做到车辆有序停放,针对县城内共享电单车占用盲道、人行道、随停随放、不按规定停放等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共规范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600余辆。

4.建立健全与各部门、乡镇(街道办)的协作配合机制。为认真落实银川市深化城市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努力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准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紧密、配合有力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格局,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违法问题,加强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执法协作,共同依法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到各部门、乡镇(街道)针对赋权事项及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积极与各部门、乡镇(街道)协商,拟定印发了《永宁县综合执法局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协作机制》,并初步制定了《永宁县综合执法局与各乡镇(街道)配合协作机制》。

5.强化对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的指导监督。永宁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对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初步建立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对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风纪、履职情况、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跟踪,坚持执法业务与内部管理、作风建设相结合,量化指标与动态监管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的管理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一是专业执法水平较低。机构改革过程中,各部门在划转执法事项时未向综合执法局划转相关领域的专业执法人员,致使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事项无法正常开展;二是正常开展执法工作的人员较少。综合执法局机关核定编制5个,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个,现有事业编32人,辅助执法人员57人,综合执法系统共计94人。目前我局仍承担银川南绕城疫情防控点,有21名工作人员全天24小时轮岗,除去办公室日常办公人员,基层下沉人员还未达到既定标准。三是下沉乡镇人员无法全力开展执法工作。由于各乡镇(街道办)事务繁杂,加之乡镇专业执法人员较少,导致部分执法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开展。

(二)协作机制有待加强。目前我局虽与住建局建立印发了《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协作机制》。但与其他部门以及乡镇的配合协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导致执法工作开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不能及时办理,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行为和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由于人手紧缺等原因,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由一名持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带领一名为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的现象;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掌握不透彻,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手段相对较为简单、粗暴。

(四)执法用车无法保证。根据我局职责职能及下沉乡镇、街道工作要求,现有的9辆执法用车无法保证下沉乡镇、街道工作所需,后续执法工作开展存在困难。

(五)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内部督查考核机制不完善,长效管理不到位,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纪律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二是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仍有待提高。在执法办案实践工作中,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执法文书、办案流程方面,存在着对法律条文理解模糊、生搬硬套、“不敢罚、不会罚”,对违法行为如何定性把握不准等诸多问题。三是体制改革后,原法律顾问已划至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大队现无法律顾问,重大执法决定案卷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亟须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推进党建工作。一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加强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基本着力点。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党员星级评格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二)强化法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有效落实执法培训制度。请相关领域及专业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学法培训考核制度、用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党员大会学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积极组织督促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确保综合执法系统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三是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办)对接,优化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派执法人员,形成合力,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各个乡镇(街道办)沟通,积极探索,根据不同部门、不同乡镇(街道办)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并完善配合协作机制,做到“一部门一机制”、“一乡镇(街道办)一机制”。

(四)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条禁令》等文件要求,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另一方面,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坚决杜绝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和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不文明执法。

(五)总结经验,打造示范,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以及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律培训,主动学习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区综合执法领域先进经验及做法,打造我县综合执法领域示范乡镇(街道)并加以推广,进一步规范我县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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