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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应急指办〔2020〕7号 生成日期 2020-03-26 索引号 640121-119/2020-00019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安监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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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3月14日在《自治区应急厅关于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切实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人为原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

当前我县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更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的紧要时期,加之“清明节”即将到来,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刻不容缓。

各乡镇、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森林派出所等单位要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统筹兼顾,毫不松懈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细化压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村(社区)、落实到人、落实到田间地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二、强化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

各乡镇、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永宁县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永应急指办[2020]5号)安排部署,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全民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

“清明节”即将来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0年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22号)精神,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祀、低碳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微信群、微视频、编辑清明寄语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发扬传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加大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自然资源局要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特别要对重点林区、沿黄林带、沿山林区、清安陵园、林缘周围杂草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把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特别是针对重要传统祭祀日、设施农业基地、港菜基地等,要动员组织群众、护林员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守,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要加强对少年儿童、精神疾病、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加强应急处置,提高扑救能力

各乡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制定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及时、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情。要加强防火物资装备的储备和维护,确保应急扑火物资齐备充足和正常使用。要加强护林员和扑火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扑火演练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密监测火情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坚决执行零报告和有火必报制度,严禁有灾不报、大灾小报、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快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永宁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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