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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1-21 索引号 640121-119/2020-000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安监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转发《银川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 转办通知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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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现将《银川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转办通知单》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迅速对本辖区的渠、沟、湖等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对冰冻的渠面、湖面、水沟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提示牌,同时加大对涉冰、涉水区域周围群众的安全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实际职责,迅速派出相关人员与各乡镇一起,加强对我县辖区涉冰、涉水区域的巡逻力度,确保我县不发生类似的恶性事件。

附件:《银川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转办通知单》

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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