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19/2021-0006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专报(2021年第3期)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一、预警信号

永宁县气象台2021年09月14日08时4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永宁县全部街道和乡镇将有30毫米以上降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注意做好预防。

截止14日8时,累计雨量在0.0-13.3毫米。最大累计降水量出现在闽宁镇三关口北,为13.3毫米,最大小时雨强出现在闽宁镇黄羊滩农场,为5.8毫米。预计今天白天,降水自西向东开始,全县阴有小雨,贺兰山沿山有小到中雨。

二、影响及建议

需防范短时强降水、局地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降水过程,永宁县气象局和永宁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提醒:

1.各级防御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提前安排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水情预警。

3.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紧盯沿河村庄、过水路面等山洪灾害重点防御区,及时发布山洪预警信息,各乡镇要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水库管理。病险水库原则上空库运行,其他水库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淤地坝严禁蓄水运行。

5.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强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以及排洪沟运行管理

6.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区内涝承泄工作,及时组织队伍抽排城区易积水区和闽宁镇福宁村北二组积水严重地区积水,保障排涝通畅。

7.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向应急部门通报雨水情监测预报信息,提请应急部门提前开展管控、转移及抢险救援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