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21-119/2021-0006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0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应急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专报(2021年第1期)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一、近期天气预报

据永宁县气象台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8-19日、20-21日,我县有两次降雨天气过程。其中,18-19日,全县有小雨或阵雨(0.1~10毫米),20-21日,贺兰山沿山永宁段有小雨或阵雨(0.1~10毫米)。

二、影响及建议

1.此次降水过程整体雨量较小。由于前期土壤含水量低、干土层厚,加之气温偏高,蒸发蒸腾较强,需继续做好抗旱工作。

2.近期雷雨天气多,需防范短时强降水、局地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工作要求

针对18-21日两次降水过程,永宁县气象局和永宁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提醒:

1.各级防御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提前安排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应急管理局、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水情预警。

3.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紧盯沿河村庄、过水路面等山洪灾害重点防御区,及时发布山洪预警信息,各乡镇要第一时间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水库管理。病险水库原则上空库运行,其他水库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淤地坝严禁蓄水运行。

5.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强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以及排洪沟运行管理,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城市外洪防御和内涝承泄工作,保障行洪和排涝通畅。

6.水务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及时向应急部门通报雨水情监测预报信息,提请应急部门提前开展管控、转移及抢险救援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