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重大动物疫情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障我镇畜牧业的正常、稳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在本镇行政区域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一、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
镇政府成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由主管副镇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司法所、民生中心及各村村主任等有关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终止以及有关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各村及动物防疫员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报告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要坚持逐级上报制度,发现疫情及时向镇防疫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报告,由镇重大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上报,任何单位不得虚报、瞒报、越级上报动物疫情。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畜禽种类和品种、畜禽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以及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四、疫情的应急反应
畜牧兽医站和各村要加强所辖区内从事畜禽类饲养,经营其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疫情或街道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畜禽实行临时隔离措施,限制同场(户)的禽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
镇重大疫情指挥部接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后,必须立即派人到场(户)摸清情况,对疫情进行确认后立即向县重大疫情指挥部报告。
确认为重大动物疫情后,镇重大疫情指挥部立即组建防制疫情处理预备队,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布控、隔离、消毒、提高疫情控制措施。
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立即召集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灭、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易感畜禽及其流动等控制扑灭疫情。
五、保障系统
1.物资保障
建立镇紧急防疫消毒、储藏物资、储藏室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低温、通风、干燥等储藏条件的区域。
2.资金保障
镇财政每年储备紧急防疫物资,扑杀病畜禽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所需资金。
3.人员保障
镇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要在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发生疫情后要全力以赴、迅速反应。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必须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责任,对违反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应急预备队成立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望远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具体实施疫情发生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一小时内集中并赶赴现场,在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果断的完成各项防控任务,现将应急预备队组成人员;预备队成员单位人员见附件。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