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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望工管发〔2018〕172号 生成日期 2018-12-10 索引号 640121-122/2018-87479
发布机构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 效力状态 有效

银川望远工业园区2018年涉水企业排查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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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对涉水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提升园区涉水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水平,督促涉水企业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标准,遏制涉水企业超标、超总量以及偷漏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内流域水环境安全,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对园区内所有涉水企业,重点对石材加工、铝型材、管材等耗水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实现废水深度处理,循环使用。

二、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手续是否完备。

2.“环评”内容是否完善,有无未报批的生产项目。

3.检查企业“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有无私自改变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是否存在长期试生产不验收进行生产经营等情况。

4.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

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1.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排污口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排污口编号指示牌是否按要求设立。

2.检查污水是否达标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批复要求。

3.检查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检查污水排放去向有无异常,排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的情况;5建立涉水企业用水清单及台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私设自备井。

三、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执法检查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1210日)。对园区内所有涉水企业印发《银川望远工业园区2018年涉水企业排查专项整治方案》。入企业排查时,现场宣讲《水十条》等环境法律法规,在企业群里发布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永宁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永蓝办发201832号

   2.集中整治阶段(1211-2019年220日)。领导小组要结合园区实际,围绕水污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排放工业废水企业与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整治,限期解决。

3.督查验收阶段(220-428日)。对园区涉水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四、具体措施和有关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做好涉水企业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成立2018年望远工业园区涉水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副部长

 员:

第一排查小组:张逸枫、刘建平、  萌、刘俊志   

第二排查小组:  婷、荀嘉轩、王  惠、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周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检查指导,督办落实涉水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责任人要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定期汇报工作;要充分调动各企业的积极性,顾大局、识大体,主动承担任务,加强沟通与协作,不推诿、不扯皮,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同时,管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涉水企业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及质量,每月一通报,对个别不执行管委会要求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会同县环保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涉水企业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要及时制定完善的涉水企业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园区涉水企业管理长效机制。对重点企业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园区综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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