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室:
现将《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和永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开展园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现园区“散乱污”企业“清零”目标,有效解决园区环境突出问题,推动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根据《宁夏永宁工业园区2020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永工管发〔202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排查方案。
一、排查目标
按照《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银川市关于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园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形成网格化管理。成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已整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二、排查范围
1、排查对象。“散”是指不符合园区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没有进驻园区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园区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市监、应急、消防、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污”是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超标排污企业。
2、重点行业。有色金属熔炼加工、炼油、玻璃制造、橡胶及其制品生产、制革、化工、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加工企业、小作坊。
三、排查方法及步骤
这次“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各部室完成“散乱污”企业的点位排查和环保设备安装情况排查工作,形成排查总结、点位排查汇总表,整改提升类企业名单及时向经济发展部反馈,由经济发展部督促尽快完善手续。
第二阶段:2020年6月5日前,各部室完成属于“三断三清”类(断水、断电、断气、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散乱污”企业和属于提升改造类企业排查工作,形成排查总结、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
第三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部室根据“散乱污”企业排查情况分类进行整改,形成“散乱污”工作总结。
四、成立领导小组
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为做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分解任务,成立7个“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园区应急管理部谢斌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排查指导,督办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第一组:组 长:徐 瑾
组 员:张逸枫、刘建平、荀嘉轩
负责范围(西位路以北、红旗路以西、唐徕渠以东、启元路以南)
第二组:组 长:王旺庄
组 员:王萌、王媛、哈伟
负责范围(西位路以南、红旗路以西、福银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创业谷)
第三组:组 长:吴 涛
组 员:雷瑾宁、李 星、夏 颖
负责范围(西位路以南、红旗路以东、福银路以北、京藏高速以西)
第四组:组 长:谢 斌
组 员:刘俊志、刘 萌
负责范围(西位路以北、红旗路以东、启元路以南、京藏高速以西)
第五组:组 长:胡 军
组 员:管 林、马占楠、刘 伟
负责范围(物流园南片区)
第六组:组 长:刘 茜
组 员:李凤川、姜学龙、辛丽萍
负责范围(物流园北片区)
第七组:组 长:周 源
组 员:王 惠
负责范围(闽宁工业园、杨和工业园)
附件: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
2020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清单 | |||||||
单位名称: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 月 日 | |||||||
序号 | 辖区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行业类别 | 法人及电话 | 关停取缔依据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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