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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2/2021-00021 文  号 永工管发〔2021〕79号 生成日期 2021-09-13
发布机构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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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部室、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县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园区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及区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高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园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举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坚决、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提升园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园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消防、建筑施工、仓储物流、食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检查事故多发频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检查企业事故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园区各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区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打击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4、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

5、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治危除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对重大危险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4、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计是否符合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施工“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等。

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防爆、阻火、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机械、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作业场所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通天房、违法棚层等场所内;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险的措施是否到位;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健康等安全检查,由应急管理部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应急管理部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3、工业企业安全检查由经济发展部牵头,园区应急管理部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实施。

4、在建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国土和规划建设部牵头,园区应急管理部配合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实施;

5、特种设备及食品加工安全检查由应急管理部配合县市监局组织实施。

6、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由物流产业服务部牵头,园区应急管理部配合县商投局指导实施。

五、检查方式

检查采用企业自查自纠、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每月上报片区网格管理员或行业管理部门。

(二)行业主管部门复核集中整治。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行业部门管理划分,分别由应急管理部、经济发展部、物流产业服务部、国土和规划建设部对相应行业企业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集中整治。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查。

(三)园区督查。为推动各企业、各检查组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由园区主要领导牵头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各行业领域,重点市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实地安全督查。督查小组按照检查职责,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访、重点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了解各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行业主管部门检查整改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提出督查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利的企业和部室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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