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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宁县《关于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
“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缺乏力度”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整改目标
2021年全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3%;全县固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有较大改善。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力促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标。发改局建立了全县重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台账,按季度对全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情况及固废分类综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形成季度总结。此外,发改局按照《2021年永宁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要求,牵头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全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银川市任务目标要求。
(二)严控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审批。2020年,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了永宁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项目,项目一期投资1200万元,一期可填埋工业固废52.9万立方米,2021年7月投入运营。
(三)督促固废产出企业全流程监管。发改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对全县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出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工业固废产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管理制度,同时,对企业填报固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实。
(四)加大固废污染环境打击力度。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联合联动,对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固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及时披露相关整治信息,对违法人员形成震慑。
五、整改验收情况
2022年3月21日,永宁县发改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统计局、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公安局组成验收组对“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缺乏力度”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认为通过对一系列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2021年全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3%;全县固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有较大改善,能够达到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政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8011392
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65号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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