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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18年第22期)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6-26 20:34

    2018年6月1日10:30至6月2612:00,永宁县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6批共49件,目前已办结24件,现将第二十二5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电话:0951-5986000,举报邮箱号码:银川市第18004号邮政信箱。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852

    闽宁镇永福新村南侧洗沙场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严重。

永宁县

噪声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洗沙场实际为砂石料堆场,位于闽宁镇福宁村南侧空地,距离最近的居民区40米左右,2016年6月,福宁村村委会将此处80亩空地出租给马成。现场检查时此处堆放着大量砂石原料、停放着铲车、拉运砂石料车辆,在场区西南角建有一排彩钢房,噪声主要是拉运砂石以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我县责令砂石料堆场立即停止经营,将场地内砂石原料、机械设备、车辆、彩钢房立即清理完毕。

 

    该砂石料堆场已依法取缔,场地内砂石原料、机械设备、车辆、彩钢房已全部清理完毕。经现场核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措施:在进入空地的路口处安装限高杆,防止拉运砂石的车辆进入。二是做好后续监督工作,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

已办结

2

860

宁和北街盛世江南小区东门北极熊冰激淋店将含油污废水排入盛世江南小区下水管网,生活污水直接倾倒小区院内。

永宁县

经调查,北极熊冰激凌店位于盛世江南小区27号营业房,与22号营业房相连,在小区内共用一套排水管网,污水排入污水井,流向西边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管网,污水井口无外溢、无臭味现象。经现场查看,北极熊冰激凌店无生活污水直接倾倒小区院内的现象,但发现有一空调冷凝管没有接入排水管网,直接流入小区院内,造成地面有水迹。我县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北极熊冰激凌店立即整改。一是彻底清理排污井;二是排污口安装过滤装置;三是将冷凝管用管道引入排污井;四是清理整治排污井周围环境,并彻底清洗周围地面。

部分属实

北极熊冰激凌店已彻底清理排污井,在排污口安装过滤装置,将冷凝管用管道引入排污井,并清理整治排污井周围环境,彻底清洗周围地面。经现场核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县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对北极熊冰激凌店及排污井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得到实效。

已办结

3

861

立成路向西北方精工集团院内西侧停车场,场地和道路未硬化,土地裸露,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停车场西围墙外侧南北向有几处未绿化空地,经常有车辆偷倒建筑和生活垃圾,无人监管。

永宁县

大气
垃圾

经查,“停车场”地块属于北方精工所有,企业擅自将该地块向社会开放,逐渐形成大型车辆的“停车场”。现场核查时,发现场地内停放30余辆货车,西南角有部分建筑垃圾,四周因地势较洼,拉运建筑垃圾回填,但未进行场地平整,在车辆经过时有扬尘污染,给周边居民带来不便。厂区围墙外侧南北向有约1100㎡的裸露土地,有少量垃圾倾倒。

 

我县已依法取缔企业院内停车场,并向北方精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已将原“停车场”内停放车辆全部移出,并完成垃圾清理和土地平整,裸露土地已用防尘绿网覆盖,停车场出入口已进行封堵。企业西围墙外侧内几处未绿化空地已完成补植。经现场检查,反映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后续监督工作,督促北方精工集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加强对类似问题的整治。

已办结

4

862

永宁县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未完成。

永宁县

经调查,我县境内有三处水源地,分别是银川南部水源地、银川征沙水源地(备用未开采)、永宁水源地。2017年,我县出台了《永宁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完成了对南部、征沙以及永宁水源地范围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企业的排查,并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其中银川南部水源地有4家畜禽养殖和1家工业企业,目前迈亚牧业、鑫沙源禽业已完成关闭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菲思力牧业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关闭,正在协商拆迁事宜,三鼎蚯蚓养殖场、宁夏合众水利制品有限公司已完成关闭和设备、产品搬离。银川征沙水源地上的唐明制药目前已完成关闭,正在拆除。永宁水源地上的天鹏牧业已完成关闭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2017年水源地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2018年,我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出台了《永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已于5月底前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排查。截至目前,共对银川南部水源地上排查出的5家规模养殖企业进行了关闭,对银川征沙水源地上排查出的1家工业企业和1家规模养殖企业进行了关闭。
    我县将严格按照《永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加强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现有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排查和整治力度,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整治任务。

未办结

5

863

宁夏绿锦生态防火陵园公司2014年在贺兰山保护区内申报新建陵园项目(3800亩)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永宁县

生态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宁夏绿锦生态防火陵园公司”,实际名称为“宁夏绿锦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是贺兰山生态防火公益性公墓建设单位。该公司于2011年12月启动贺兰山生态防火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选址位于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建设时相继取得了国土、环保、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合法项目。审批手续中明确了公墓一期工程开发建设面积为800亩,项目实际建设面积800亩,未超过批准范围。2016年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时,将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内有人类活动的地点,做为整改问题移交办理,贺兰山生态防火公益性公墓在整治范围内。2017年6月该公墓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可做为保留项目,但要求加大绿化投入,实行节地生态安葬,不得扩大建设规模。今年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期间,对该公墓现场进行核查,对整改内容未提出异议。

部分属实

加强管控,严禁扩大建设规模,保持现有规模不变。加大绿化投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建立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已办结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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