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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永宁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执监发〔2024〕1号
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现将《永宁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永宁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及银川市2024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和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重点
(一)强化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1.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围绕自查自纠、实地监督、整改提高三个阶段,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关于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六方面问题,切实拓宽线索征集渠道,排查涉企执法问题,完善企业联系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机制。
2.监督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情况。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包容免罚清单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于8月底前公开入企检查情况及包容免罚清单。
(二)促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3.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工作要求,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自查评估效果,促进优化配套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4.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近三年行政执法案卷完整性、案卷制作管理、常态化评查以及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自查。
5.监督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情况。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措施,健全符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特点的责任体系情况。明确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人员,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队伍。
6.监督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确保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划转、取消各环节衔接顺畅。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7.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全员轮训、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标志标识、装备配备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8.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规范录入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及时登录监督平台查看执法人员信息,已变更的及时进行更新。
9.监督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情况。重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罚款,严守罚款设定权限,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合理确定罚款数额,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及时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监督方式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案卷评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重点事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并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随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查明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被监督机关自行纠正,涉及重大问题或被监督机关拒不纠正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后,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予以纠正。
(一)报告评估。结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执法工作报告,对报告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提醒纠正。
(二)事前报备。在涉企执法过程中,各行政执法部门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向县司法局报备拟作出的决定书。
(三)伴随监督。对重点执法领域,由县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会同执法部门,随机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伴随式”执法监督。
(四)投诉受理。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及时依法纠正、制止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五)案卷评查。县司法局于10月底前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交叉互评方式,重点对食品药品、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全覆盖评查。
(六)评议考核。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作为衡量各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司法局统筹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二)统筹推进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结合,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和任务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强化评估总结。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总结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做法,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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