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永宁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通过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有效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现将2020年上半年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永宁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10件。10件立案审查案件中有7件涉及行政处罚事项,1件涉及行政确认事项(人社部门对工龄认定案件),2件其他类行政事项。2020年度新受理案件及上年度结转案件共计12件,现已办理完结10件,其中维持7件,撤销1件,因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2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已办结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坚持依法依程序办案。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案件承办人首先通过查阅案卷、现场勘查、了解事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召开案件讨论会,在充分讨论后集体决定,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二)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主动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有效沟通,争取化解行政争议。对疑难、复杂案件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为妥善处理争议奠定基础,提高行政复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如存在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情况,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同时,永宁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及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确保行政程序合法合规。
三、下一步打算
上半年,永宁县行政复议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下一步,永宁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将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程序,学会用行政复议这一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
永宁县行政复议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