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来源:永宁县司法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全面实施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水平,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宁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永宁县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