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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03-19 来源:永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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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永宁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强化监督,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干部法治思维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制度,常态化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细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例会、中心组、党组会、党员大会的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2024年组织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共49次,其中:干部职工例会4次、党组会学习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党员大会12次。

二、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化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组织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开。落实“述法”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考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11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完成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相关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常学常新、常学常用,学用结合。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所有人员达到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2024年,制定印发《永宁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暂行管理办法》、《永宁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永宁县三大粮食作物及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对各类法律文书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及法律风险进行事前评估。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或征求意见答复5次,审核规范性文件3次,审核合同7份,参加重要议题2次。合计提供法律服务次数17次。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严格规范。一是合法合规处理行政执法案件。今年以来,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共5宗,办结5宗,5起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均给予驳回投诉,并告知投诉人相关救济途径,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维护了我县优良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代理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根据永宁县2024年度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对全县12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代理记账机构2023年度执行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财政、财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单位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规范管理行为。三是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我县6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涉嫌“无证经营”,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企业中排查出16家涉嫌“虚假承诺”,对上述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法规精准落地见效。

一是按照“八五”普法和“宪法宣传周”工作要求,以专题学习、广泛宣传的形式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政府采购、国资管理、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政府物业管理等业务培训,广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业培训。在以往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针对采购量大或采购问题易发的单位,主动调研采购单位采购方面的薄弱点及需求,以“全面培训+专业咨询”双支撑模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精细化培训,做到“采购岗位要求什么就培训什么”。三是不断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宣传14场次,印制发放无纺布袋、扇子、手册等宣传品2.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0200余人。召开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项整治工作,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永宁财政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安装及推广反诈APP,切实形成全域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制约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发挥财政职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检查流程公开要求,通过政府公众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开公示检查通知及检查结果,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公正合法。已通过政府公众网公开检查结果12个,其中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3个。二是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按照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制作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并统一了公开表样,除涉密部门外全县部门预(决)算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实现公开。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公开度。三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信息编发“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

三、存在问题

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一些成就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仍需加强,同时工作开展的深度广度还不够,工作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创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立足自身职能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压实普法责任,强化法治宣传,坚持将财政工作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二)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坚持依法理财。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完善并坚持重大财政事项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财政事项公正、公开、透明。

(四)扩大财政法治宣传效果。结合12·4宪法日、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普及财政法规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金融领域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五)加强财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区、市、县相关规定,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以保证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使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更好地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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