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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治水兴水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践行“四水四定”原则,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化解水务领域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水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永宁县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积极组织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早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二是在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改革过程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工作,确保水利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水务领域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四是加强对取水、供水等涉水企业的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普法宣传。一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与水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2024年共组织我局13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5次,参加法律知识考试15次。三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节约用水知识。2024年,我局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四是充分利用“永宁水务”政务微博发布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动态。今年我局共发布水法律法规宣传信息15条,水利工作动态信息55条。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水行政执法等,深入望远市场、乡村、社区和房地产、港菜基地等企业开展宣传,加强取用水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河湖长制等专题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为乡村、社区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水事活动的自觉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联合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永宁县洗车行违法违规取水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会同县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供水公司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多次,重点对永宁县洗车行违规凿井取水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治理;对永宁县县域内洗车行进行巡查检查,并对洗车行未按特种行业水费标准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供水公司变更水费收缴标准,对巡查中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并及时整改。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网站、平台等,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将执法主体、范围、权限等执法信息,主动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公开,2024年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4件;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对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合法,执法程序合法。三是认真履行属地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取水许可监督检查,重点对超许可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查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并及时整改,全面执行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切实增强企业依法取水的意识。2024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40余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处理违规取水违法行为19起,收缴罚款47万元。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治水管水。一是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将“清四乱”整治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完成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1处,核查河湖遥感图斑150个。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取水许可的审核把关;规范施工降水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安装计量水表,加强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有序完成“三山”治理20眼自备井整改。三是加大水保监管力度。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6个;核查我县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共26个,现场核查新增图斑4个,实际图斑30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36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3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下发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告知书16份;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183亩,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5.38万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水行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工作进行重点关注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永宁县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永宁县水务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四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和领导带头说法制度,制定《永宁县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五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宣传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水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不足,经费欠缺,基础设备不完善,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案例分析、警示教育、法律知识测试、研讨发言等方式督促干部职工主动学法,加强干部职工对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水行政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期间,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线上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动员新录入干部考取执法资格证,扩充执法队伍;积极向上争取执法经费,完善执法设备;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执法实践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全力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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