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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闽宁镇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切实为平安闽宁建设夯实基础,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落实到位。明确普法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健全完善全镇普法工作组织保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总结,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法治意识。一是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晨会等会议中反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同时坚持党委会、晨会、政法联席会议等会前领学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利用晨会、镇村两级干部会议组织法律学习10次,参学人员达300余人次。二是广泛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依托重要节点有效开展普法宣传,结合“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劳动节、“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消费者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民法典”、“消防安全法”、“食品安全周”、“保密法”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力量。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义务,健全完善乡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应诉率为100%。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二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聘请鑫池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镇法律顾问,深化“法律进乡村”,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优化“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两级实体平台共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29次,代书15份,共接待来访群众769次。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76人次,群众使用智能终端机95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和解答群众咨询350人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1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三是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做好记录,建立执法影像档案,实现全过程执法记录可查询,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制度,认真修订《永宁县闽宁镇“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全面普法责任。
(四)强化基础,推进工作走深、走实。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坚持以基层党建促普法工作,激发基层活力,打牢普法基础工作。一是畅通法律咨询热线渠道。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和可视化桌面机,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便民查询和业务办理4个板块的服务项目进行宣传,引导村干部进行实操演练,实现与银川市、永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进行“面对面”咨询交流,使村“两委”班子全面了解掌握智能终端的功能、实际操作技能和方法,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二是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总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10人,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各村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级管理模式,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学法普法作用,助力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提升居民法治思维、法律素养和用法能力,解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法律问题,让法律走入寻常百姓家。五是优化社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针对社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方法,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通过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由粗放型、防范型管理向法治型、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加强对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等领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为官不为等问题,以监督促进党政机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二是加强执法力度。2024年以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共巡查500余次,处理土地纠纷16起,制止违法势头14起,拆除违法建筑7起;累计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摊位700余次,清理乱停乱放年辆400余次,清理生活垃圾12045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824余吨,清理农户院落4860余户,整治高速公路、主干道路沿线152公里,清理巷道350余条,整治铁路沿线105公里,清理渠沟108条;清理辖区内乱搭乱建、断壁残垣21处,农户问题户厕整改完成1677座。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教育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无法有效地吸引群众的注意力。此外,部分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工作培训,导致执法过程简单粗暴,不能以身说法,在“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制度中普法力度欠缺。此外,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部分镇干部虽然取得了执法证,但存在畏难情绪,不会执法,不想执法。
(三)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基于农村外出人口众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老人及青少年,涉及面不够广泛。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学习与宣传。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强化干部法治培训。定期组织乡镇干部开展法治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集市、村(社区)设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二)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如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加强对决策过程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实现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发布施行。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时效性。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制约。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复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乡镇政府工作的监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乡镇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使用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廉政教育,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等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各类调解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行为中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维护法律权威。三是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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