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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厅、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永宁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以法治力量护航永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永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暨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述法会议,印发《永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永宁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构建层层传导、左右联动的法治责任链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支持配合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以示范创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公示及备案。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落实《永宁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制定并印发《永宁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永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督促各承办部门完善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及档案资料,实现一事一档。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提升能力培训2次,举办“永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专题培训班1次。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督查1次。
(二)坚持定纷止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场所建设,依法履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职责。探索建立“立收立审”受理模式,群众申请复议尽可能做到当场受理,方便群众。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办案,强化案件录入管理。通过召开疑难复杂案件的案审会、听证会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的细节和情况,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准确性、专业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均在法定办案期限内结案,其中维持24件,确认违法5件,撤销2件,驳回7件,终止2件,不予受理5件。提醒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针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行为不规范的情形,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建立永宁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专业人才库,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于诉前。积极落实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深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印发《永宁县“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永宁县司法局婚恋家庭纠纷调解实施方案》等,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永宁,实现矛盾不上交,在县婚姻登记中心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调解婚姻纠纷50余起。切实加强新时代基层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以品牌创建引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履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闽宁司法所被评为2023年全区品牌司法所。二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助力平安永宁建设。制定《永宁县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永宁县社区矫正案卷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永宁县社区矫正派驻警察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社区矫正电子档案,并依照规定与县档案局完成电子档案交接工作。成立全县首个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我县成为银川市唯一连续三年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的县区。
(四)坚持靶向发力,推进法律服务惠民利民。多途径搭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线上推进“智慧司法”。 为我县9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部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深入推进宁夏“公法云”宣传。线下推进“阵地+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现已建成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实体平台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8件。
(五)坚持守正创新,激发法治宣传教育活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法治宣传。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制定了《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23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编印2023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口袋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折页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各部门修订完善普法责任“四个清单”,推动形成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合唱”格局。建成阳光社区湖印绿洲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广场。以“服务大局普法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活动为主题,组织开展普法宣传290次,开展法治讲座193场次,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7场次。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注重提升法治人才素养,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开展文明执法,切实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支持配合银川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积极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打造规范化听证室、调解室、接待室等办案场所,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持续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着力提高复议应诉人员职业素养。积极参加各级法院及银川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组织的调解活动,精准分析案件风险点,致力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小程序、掌上APP等线上方式,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努力打破“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争议化解困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筹备召开首届企业法律顾问助企解困法治论坛,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多渠道开展公共法律智能终端机使用宣传,提高群众对设备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健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完善考核体系,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多载体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寻找最美法治人物,筹备举办“法治副校长”培训班,指导法治副校长更好履职,巩固提升依法治校成果,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加大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力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八五”普法的“后半篇文章”。
(五)扎实开展品牌司法所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闽宁司法所打造为自治区对外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示范窗口,全力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全国模范司法所”。鼓励各司法所培树地方特色品牌调解室,通过“党建+司法行政”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创新各基层司法所党建工作载体,吸纳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法官等加入调解队伍,增强群众的信任感。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调动各类调解资源,构建大调解格局,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六)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分级分类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定期考核,及时研判疑难复杂问题,及时更新重点人员摸排台账,明确风险隐患和监管措施。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机制,持续保持社区矫正领域连续三年零犯罪优秀记录。加快永宁县四季鲜就业帮扶基地和宇航职业培训基地的设施配备,按照课程计划,继续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基地促进两类人员再就业成效。加快推进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工作,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纳入村(居)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监管帮教质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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