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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为推动永宁县农村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第一责任人头带动的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行政执法等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落到实处。研究制定了《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督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不断开创法治永宁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2.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党委中心组、法治政府专题会议累计学习6次,组织干部职工103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考试。二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党委会议学法清单,定期开展会前学法,截至目前各单位、各业务室会前学法42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次,观看庭审直播4次。三是学法方式多样化。利用法宣在线、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习强国等平台,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并主动参加考试,截至目前,参加考试307人次,合格率达100%。
3.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永宁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本年度计划公开事项10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公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今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征求法律顾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建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后报送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予以印发,现已在县委备案。
(二)执法队伍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学习办案技巧、取证方法、文书规范等好的经验做法。二是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治培训10次,与友邻县区学习交流,提升执法能力,获得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三等奖,参与区市县案卷评查9件次,获评自治区优秀案卷2卷。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7件,共处罚金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3万元。
(三)落实专项执法行动。保障农资质量安全。共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7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共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80批次,抽取种子样品23批次,肥料14批次,农药15批次,兽药12批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6批次。推进私屠乱宰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屠宰场开展“双随机”检查3次,将私自屠宰上市销售、未经检疫上市销售的经营肉品全部下架退市。开展永宁县“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与公安、自然资源、乡镇等部门对黄河流域、水系联合执法巡查6次,悬挂宣传横幅99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警告一般性违法行为人42人次,处理涉鱼投诉5起,抽检鱼产品9批次,没有发生“电、毒、炸”及使用违法渔具捕鱼的涉案行为。
(四)调解队伍多元化。实施平安乡村建设能力提升行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与各乡镇联合,在各村择优遴选学法用法示范户150位,通过发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协助参加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形成群防群治良好局面。
(五)做好涉农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切实抓好农业农村领域舆情管控,截至目前,农业农村局共接到信访件4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转办94件,现已全部办结。受理农民投诉56件,已调解处理5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微博平台方面暂未收到“问政银川”转办事项。信访、投诉事项都能按期办结,办理情况和答复结果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目前无重复上访和投诉事项。
(六)营造普法教育良好氛围。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线上利用LED电子屏、新媒体平台各类音像、图文宣传品,充分搭建宣传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农业生产相关法律规定。线下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时间节点,出动宣传人员103人次,集中宣传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居民受教育人数3000多人。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种养殖大户、基层监管检测人员等510人次讲解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知识。
(七)维护群众安全。开展“有限空间”“燃气”“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治理。严查农药、兽药、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维修网点、饲料企业等安全隐患。组织全会精神及安全生产宣讲、讲座、培训。切实提高行业主体安全生产工作能力。截至目前,排查相关经营单位208家,下达整改意见书32份,发现隐患147起,及时整改隐患82起,限期整改65处。开展应急演练活动22场次,涉及企业123家,发放行业法律法规手册8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较少,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在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和学习能力不足。二是乡村治理主体素质普遍不高,群众法治需求不断多样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难度较大。三是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次数较少,在农村地区效果不显著,仍需通过培训加强人员法律素养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二是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推进开展法治示范村创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助力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积极与司法局对接,联合各乡镇司法所开展法治培训,持续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解决人员法律素养不高问题,力求在效果上不断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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