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主席团同意该报告,决定将7件议案列为本次会议的议案。
一、议案7件,分别是:
1.闽宁镇代表团马晓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木兰村1.2.3.4.10组卫生厕所的议案。
2.李俊镇代表团赵赋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翻建雷台村潵水渠上段的议案。
3.望洪镇代表团苏志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翻建金星村新开渠的议案。
4.杨和镇代表团柳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旺全村温棚园区道路的议案。
5.胜利乡代表团韩刚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陆坊小镇楼栋雨落管的议案。
6.望远镇代表团王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望远镇兰花巷的议案。
7.机关代表团金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地税局家属楼与县财政局背街道路(金融巷)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