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许 波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晓平为永宁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国宝为永宁县民政局局长;
王 军为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司迎春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海星为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国宝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王学斌永宁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军永宁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绍峰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许波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司迎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