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决定任命:
张 昊为永宁县司法局局长;
司升阳为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金 涛为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雁冰为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潘 毅永宁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立军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司升阳永宁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 昊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