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决定任命:
安 宁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张金伏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
张学信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新莉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