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通过,决定任命:
李 伟为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旭宏为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杨 锋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志刚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