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通过,决定任命:
周宗明为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周新华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 钊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