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24次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郭雪平主持会议,党组成员陈丽娟、满红、姜利、曹永进、王成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少军、各委室主任、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节选),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及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对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节选), 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银川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观看了《人民的江山(第五集)》及宁夏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学法课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了学习。
陈丽娟、王少林、姜利、王成四位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主题,结合自身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通过的“1+37+8”系列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全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我们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人大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细督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会议要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深、准、狠”总要求,全面落实“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任务,对照具体任务、政策举措,结合人大特点和工作实际,从制度机制入手抓常抓长,全面消除人大机关内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要聚焦重点,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力度,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确保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来源:永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