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聚焦>永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要闻

永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2018-12-17 17:58    

1214日,永宁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七次会议。永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雪平出席并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少林、满红、陈丽娟、马少军及22名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31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程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发展情况、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情况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郭雪平主任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满红副主任主持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2018年的财政决算和2019年的财政预算,确保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严谨性;要严格落实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从本县实际出发,科学安排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经济发展上、用到民生改善上、用到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上。要按照区、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我县实际,政策扶持到位,标准体系建设到位,资源优势发挥到位,品牌培育宣传到位,全力推进我县葡萄酒产业发展的专业化、品牌化、标准化。要坚持绿色先行,坚持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优质粮食、畜牧养殖、设施农业和酿酒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理清思路,查不足补短板,推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县人民检察院要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效果,加大监督力度,探索机制创新,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新时代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作为。

会议强调,永宁县人大常委会“三监督三满意三应用”工作办法自201712月通过实施以来,以人大代表监督小组为抓手,不断拓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生态环保、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监督小组已开展相应的调研、视察等活动19,提出意见建议73条,经常委会相关委办梳理后,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31条、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2条。今后,要继续深化“三监督三满意三应用”工作办法,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会议最后,对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工作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永宁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锋,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勇院院长魏凯军,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学信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30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永宁县人大常委会   唐晓菲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