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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永宁县第三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11-01 22:18

关于公布永宁县第三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

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文件要求,县营商办参照《银川市第三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国通办27项)》结合我县实际,梳理了《永宁县第三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国通办12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确保在清单规定的完成时限前,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清单内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在实现途径上,要尽可能采用“网上办”“掌上办”,并简化办理环节和流程,丰富网上办事引导,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体验。各“跨省通办”窗口要通过收件标准查询、材料电子化流转、线上审核、视频会商等辅助方式,提高协同办理效率,加快解决“跨省通办”事项受理和收办件审核补齐补正次数多,资料传递、审查、核验、送达耗时长,跨地区、跨层级经办机构沟通效率低等问题,并抓好人员培训,优化业务咨询、申报辅导、沟通协调等服务,推行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线下服务,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不熟悉网络操作的办事人提供更多便利,更好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办事需求,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


附件:永宁县第三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国通办12项)



永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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