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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税引擎”助力退役军人“再启航”
时间:2024-05-31 来源: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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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持续聚焦退役军人重点群体,围绕创业就业问需问计,严格落实退役军人税费优惠政策,将其“扶上马、送一程”,助力退役军人走稳创业就业路。

在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的张平是一名退役军人,他一步步从基层员工干到副总经理的岗位。在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像张平这样的退役军人共有16名。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了解情况后,先后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入户等方式进行精准辅导,为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送上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为退役军人创造更加优良的就业创业环境。

张平说:“我在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工作4年了,感谢政府和四季鲜给了我第二次就业的机会,今后我会把部队的作风带到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余热。”

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财务中心总会计师说:“国家出台重点群体及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以来,企业享受了很多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永宁县税务局及时给我们指导,让我们知政策、懂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红利。2020年以来,共吸纳退役军人16名,享受税收优惠红利近20万元。”

据了解,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之月起,每户每年在20000元以内依次递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对于企业招用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减免税费,永宁县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近年来,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流程逐渐简化。下一步,永宁县税务局将面向物流、安保等适合退役军人就业行业开展税费优惠政策专题宣传,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发挥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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