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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教育及创业就业培训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1-07 17:38

 各乡镇、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本着“服务优势产业,突出培训重点,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指导思想,使退役军人学以致用,尽早谋划创业就业。现就2018年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及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8年11月22日28日,共7天

   (二)培训地点:永宁县“兰花花酒店”(地点:永宁县109国道与双庆路交界口)。

    二、培训对象

2018年退役军人。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创业(SYB)培训,培训周期为七天,在创业培训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学的团队拓展训练及结构性头脑风暴法思维训练。

(一)培训内容。促使退役士兵根据自己的特长和资源去寻找自己的就业创业机会,产生一个切实可行的企业想法;使退役士兵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制定创业计划、工商注册,法律风险防范、人力资源成本、成本预测、利润预算及基本的财务核算等知识,让退役士兵了解企业管理、学会创业基本知识,规避创业基本风险。

(二)培训形式。讲授加实操模拟。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及街道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好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2018年退役军人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11月14日中午12时前填写《2018年永宁县退役军人培训班报名表》报至永宁县民政局优抚办公室。

(二)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学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本次培训采取封闭式培训,教育学员在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相关规定和培训纪律。

(三)学员食宿费、培训费及资料费由永宁县民政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学员自理。培训班对参培人员进行业务知识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人:民政局            汪静珍     15296973456

 人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乔海燕     17309515054

                           

 

 

      永宁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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