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关于竞争性遴选永宁县202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 实施主体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7-31 09: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经营主体:

为规范项目实施程序,确保落实质量,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10号)要求,按照《永宁县202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玉米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方案》安排,现决定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面向全县遴选玉米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主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农药经营许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资质的经营主体。

二、实施内容

公开遴选具有农药经营许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服务资质的企业1家,为1个标段,面积为13334亩,实施地点为李俊镇、望洪镇、杨和镇、胜利乡和望远镇。实施内容为负责该标段所在实施地点内的防治物资采购及飞防作业实施。

三、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主体的经营主体对照实施内容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于2024年8月2日前提交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无人机信息、飞防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复印件,单位盖章)2份至农业农村局109室(联系人:马 荣  联系电话:0951-8021082)。

(二)项目评审。申报程序结束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竞争性评审打分,遴选出最佳的项目实施主体,并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要对实施内容有足够的认知度和较高的配合度,具备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设施设备配套齐全,操作人员熟悉业务。

(二)其他要求。请各经营主体接到通知后积极申报,错过申报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制定承诺书,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永宁县财政支农项目申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