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数字化农技推广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实施程序,确保完成质量,现决定采用竞争性申报评审方式,面向全县遴选永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数字化农技推广服务的实施主体。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从事短视频剪辑与制作,熟练掌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运营主体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套相应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设备。
2.运营主体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
3.熟练掌握短视频、图文剪辑与制作,有专门的制作团队。
4.运营主体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诚实守信。
三、项目内容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户生产需求精准对接的优势,搭建“农技推广+互联网”服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编辑发布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内容的图文信息或短视频,实现农业科技力量整合和资源共享,把技术服务更高效落实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促进农业技术普及和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生产效益。
四、遴选程序
申报主体须向永宁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提交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简介、项目实施方案、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材料3份。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评审专家现场评分,形成评审意见,根据评分名次和评审意见,并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方可确定实施单位。
本公告自发布期5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永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和养殖管理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21082
附件:永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数字化农技推广服务申报表
附件
永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数字化农技推广服务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永宁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 | |||
建设内容 | |||
产生的效果 | |||
经费安排 | |||
进度安排 | |||
农业农村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