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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扫黑除恶突出群众参与和评价
时间:2021-0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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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宁县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依靠群众,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实现专项斗争成果人民共享。

向群众讲,当好扫黑除恶宣传员。从县扫黑办及政法部门选派业务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214场次。为平稳有序推进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行为的通告》,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干扰破坏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行为。各成员单位充分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入脑入心。

带群众干,激发扫黑除恶参与感。将广大群众作为线索搜集的中坚力量,制定《永宁县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最高奖励20万元,鼓励引导广大群众踊跃揭发检举涉黑涉恶线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共摸排586条涉黑涉恶线索,其中群众举报414条,占比70.6%。充分发挥由辖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微笑大妈”“和谐大叔”“原隆卫士”等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巡防工作,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扎实落实群防群治工作。

请群众评,树立扫黑除恶风向标。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后,及时向举报人及相关人回复线索核查情况,积极听取相关意见,防范和化解风险。选派业务理论精、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业务骨干组成案件回访评查工作组,通过走访约谈、电话回访、召开回访评查座谈会、基层干部及“两代表一委员”恳谈会、查阅案卷资料等多种形式,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访评查,不断扩大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让群众督,织密扫黑除恶监督网。建立重点行业特邀监督员工作机制,聘请18名重点行业特邀监督员,收集和掌握重点行业治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线索,同时广泛收集群众对行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深入调查了解辖区群众对行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满意度等。针对个别行业乱象、顽疾,通过电视问政加大曝光力度,邀请辖区群众居民共同监督乱象整改,倒逼行业乱象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让群众享,答好扫黑除恶民生卷。公安局、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市监局等部门打好整治三轮四轮电瓶车非法营运“组合拳”,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95辆,罚款108.1万元,让群众出行更安心。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指出的宏佛寺问题,统战部、文旅局、杨和镇等部门成立整治改造工作组,打造“惠风文苑”文化大院,设立永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葫芦烙画制作室、书画创作室等,并通过开展社区、广场等文艺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针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组建“黑财清底”执行专班,精准甄别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对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截至目前,判决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351.81万元。

 (来源:县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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