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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3-20 14:03

    2023年,县统计局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统计职责,深入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全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有关法治政府政治理论的学习。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二、周五晨会等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

    3.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定专人作为学法用法平台的管理员,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统计法》《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并参加考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坚持统计“一把手”亲抓法治建设。

  1.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党组成员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宣讲党内法规,支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并积极参与,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决策机制。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组织召开局党组、党支部、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作《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辅导,并多次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文件精神。

    2.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1.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党组书记、局长把《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搬进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同时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课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对依法治统的认识。在局日常培训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召开专题学习班,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全县“两员”培训中融入了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重要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

    2.积极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聚焦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边查边纠,持续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国家、区、市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细化各专业工作要求,完善方法机制,进一步规范各专业单位核查工作,全面开展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

   3.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建立统计法治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23〕36号),县统计局印发《关于落实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责任分工》(永统发〔2022〕7号),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修订完善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统计业务工作制度,统计管理工作制度,党建和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等,不断提升统计管理和工作服务水平。三是严格督促落实。按照“一体系四规范”建设标准,先后多次向部门、乡镇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指导到位。四是注重学习交流。2023年,组织干部和乡镇、园区统计专干先后到贺兰县、平罗县、灵武市观摩学习,开拓思路、促进工作。

   (四)努力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1.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共完成核查任务473家次,其中:县本级实地核查218家次(名录专业入退库核查29家)、县本级线上核查160家次;完成上级(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线上核查任务95家次。本年度对全县6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利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录像,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及时整改。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结果,每季度按时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联网直报。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组织局执法人员和备考执法证考试的业务骨干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在统计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对统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分析,根据上级来函对涉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存在问题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需持续用力。对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力度不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深入,影响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

(二)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还需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需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升。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配备不平衡,截至目前,我局仅有1人取得统计执法证,但各专业下辖催收报表企业众多,无法统筹兼顾对各专业企业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继续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考核监督及督察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动员全体统计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二是持续完善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开展文明执法,切实降低行政败诉率。

   

                                                    永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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