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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3-13 14:50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统筹研究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锤炼品格,筑好思想根基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单位集中学、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方式,扎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体系、丰富内涵、要义精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11个方面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机构改革、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紧抓全面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成果。努力营造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的良好氛围,切实把思想理论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等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认清的大势、要服务的大局、要担负的重任,深刻把握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属性,把握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性,主动从政治上全局上谋划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内在规律,切实提高研究政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普法,部署到位,助力形成法治新局面

(一)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旗法》《国徽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对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刻认识,教育引导党员作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节能宣传周”“保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各项宣传活动,通过上街发放宣传品、微信群、QQ群发送宣传信息,听讲座、参加知识问答等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结合入户帮扶、社区共建等工作,入户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网络诈骗法》等,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防护能力。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调整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赋权清单目录,根据清单制定责任事项内容,解决乡镇(街道)权责不匹配的问题,强化乡镇(街道)在基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和公共服务中的窗口作用。二是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完成宗教、统计、审计、教体、民政、人社、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14个部门权力清单审核及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明确职权事项实施依据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依据,共审核事项965项,调整事项52项。

(三)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一把手讲法工作,到胜利乡五渠村开展民法典讲解宣传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现有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督促单位职工学好用好“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学习平台,各年度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积极参加民法典、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贯彻全会精神 提升法治能力”法律知识考试等网上竞答活动,达到100%参考,100%通过。与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协议,聘请专职律师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完成《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目录》《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目录》等材料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机构编制预审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均由编办受理审核后,提请编委会议研究决定。2023年,提请召开编委会议2次,研究事项14项。二是严格执行进人编制审核制度。坚持空编进人原则,严格执行控编单制度,共为机关事业单位的387名工作人员办理了人事调配控编手续。三是严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在编在岗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一致,维护编制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共办理人员变动调整588件。四是做好部门机构编制效益评估工作。通过参看档案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从部门贯彻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履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管理、执法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查找部门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不足。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一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对全县85个法人事业单位进行年检,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率达100%。办理事业单位登记83件,其中设立登记33件、变更50件、注销1件,完成12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二是为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讲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具体规定,以及事业单位登记平台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三)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法制宣传机制。制定《永宁县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构编制预防教育、机构编制管理的主体责任,构建教育培训、制度约束、案件查处一体发力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宣传。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四个一”函告制(一封信、一汇编、一清单、一堂课)和“学三定、明职责、强执行,促提升”主题活动,推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进部门、入基层,增强干部“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选派单位业务人员到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宣讲《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等,提高机构编制事项依法依规意识,为更好的履职担当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理论业务学习还不够系统,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创新思维还有待加强,工作的亮点和特色还不突出。三是抓工作落实、效率提升上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为推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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