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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3-31 09:21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部门支持和配合下,望远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重点工作、创新治理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心站所、村和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力量、协调各方,做好法治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力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三是根据《永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本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全面系统深入学法,提高干部执法规范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学法普法活动,切实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2022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会前学法17次,干部集中学法12次。二是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银川智慧普法云平台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自觉性、针对性、时效性。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要求所有在编人员必须参加法宣在线普法考试,通过率100%。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考试5次。三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活动,观看法治微视频,学习法治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全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永宁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党政第一责任人述法工作。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以来,望远镇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与管理,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就重大疑难案件出庭应诉。今年法律顾问代理政府涉及行政诉讼案件8件,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行政出庭率100%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涉党政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及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政府专题会议,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对相关议题文件的制定或行政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严格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依法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重大行政决策一律移送合法性审查,并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

(五)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镇积极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办法,制定并公开《行政人员清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事项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文书格式。2022年以来,望远镇针对随意倾倒垃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共作出行政处罚213起,收缴罚款114万余元,已形成执法案卷116本。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目前已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事前公开信息;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活动,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逐步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成立望远镇法制审核小组,逐步规范使用法律顾问审核意见。

(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顾问律师队伍建设,为做好法治宣传奠定基础。今年年初,我镇积极协调辖区各村、社区与派驻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促使顾问律师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设立了“望远镇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并通过微信群组织广大村居顾问律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及时掌握本辖区顾问律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情况,切实发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职能作用。2022年以来,望远镇及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治讲座活动50场次,受教育群众15000余人次;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铁路护路”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0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10000余份。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特长,厘清法律关系,综合考量多方权益,合理提出处置建议,促进复杂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同时,指导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并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件;起草合同、村规民约等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建议11条。

(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促进全民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镇政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制定《望远镇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以机关、村居、学校、市场为重点的“法律六进”工作,加强“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点普法力度,依托银川智慧普法云平台,法润永宁、文明望远等公众号,利用社区网格微信群,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普法。此外,还通过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进行普法宣传。我镇在以镇政府东边围栏为主线,沿路打造16个版面的政法结合便民“法治文化长廊”,在新银社区文化广场打造法治文化广场,版面以法治政府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条文为内容,并结合法治小故事、法律漫画等法治文化元素,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让群众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二是创新普法模式,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关于深化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在农村(社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将普法工作端口前移至村(居)和村(居)民小组,辖区25村(社区)共推选251名法律明白人,并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班。要求各村、社区进一步提高对“八五”普法及“法律明白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各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治宣传范围不够广,力度不够大,适用性不够强,部分管理对象对法律、法规、政策一知半解,遇到问题断章取义,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依然突出;二是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对法治政府的参与度还不够高,在实际工作中引导群众应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法不多,措施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畅通参与渠道。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公示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不予采纳的理由,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八五”普法工作,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学习区县市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健全三项制度。通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将逐步完善考核制度,切实推进档案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落实“定岗、定时、定责、定人”,使综合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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