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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4-01 12:00

2021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到全镇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推动我镇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成立闽宁镇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各村村书记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督促和落实,安排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和考查。一是定期对土地执法和城管执法工作人员举行业务培训班,学习《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等法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增强执法程序理念,充分发挥程序的约束功能和保障功能,杜绝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有效提高地区依法行政效率和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各中心(站所)结合工作实际对人员进行小范围培训,鼓励工作人员在不影响业务办理的情况下结合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自主学习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各村(社区)对村干部分期分批的进行普法骨干培训,扩展和深化基层的法制教育,促进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性,以此推动干部的学法用法。

2、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一是将法制观念强不强、法治素质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二是对特权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的干部,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受到严肃处理。

(三)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今年以来,闽宁镇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劳动、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同时加强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大力开展宣教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截至目前,我镇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10余场次,发放宣传品3000余份。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以网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平台为枢纽,进一步完善全镇社会矛盾化解体系;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加强对社会矛盾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和分级分色预警,重点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科学研判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预防处理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三是进一步拓宽网上“12345一号通”电话投诉平台的应用,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确保群众诉求更快更好得到解决;四是进一步利用网上信访综合管理平台,与群众面对面、键对键交流,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72件,已化解772件,其中:“12345”热线投诉受理689件,已办结689件,办结率为100%;网上交办信访件50件,已办结50件,排查受理一般社会矛盾问题28件,调处化解28件,调处率为100%。

2、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一是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深入走访群众,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复杂地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三是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对缠访闹访、越级非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辖区群众普遍的法律意识缺乏,信访不信法,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健全;

二是个别镇村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的意识还比较欠缺,在日常工作和处理群众诉求时不依法办事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八五普法”工作基础,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农民群众自觉地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信访群众、“两类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和在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和不同类型群体、不同领域人员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的新途径、新渠道、新路子,确保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

二是加强对镇村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工作人员在不影响业务办理的情况下结合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自主学习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各村(社区)对村干部分期分批的进行普法骨干培训,扩展和深化基层的法制教育,促进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自觉性,以此推动干部的学法用法。

三是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协调机制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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