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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3-31 14:40


2021年永宁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财政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宁提供有力财力保障。现将永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学习活动。通过领导讲党课、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财政干部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知识,努力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能力。建立财政局学习制度,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针对当前财政工作新问题、新形势,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全县财政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培养财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的观念。

2.将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我局将《宪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全年学习计划,特别是把宪法学习摆在首要位置,为干部职工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和学习笔记,扎实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

3.深入推进“财政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活动。一是根据全区财政系统统一安排,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乡村振兴有关的惠民、惠企、惠农财税金融法规政策,加大对减税降费、民生保障、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支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财政政策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二是联合税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及人民银行等部门,创新媒体宣传方式,依托永宁县电视台,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财政惠民政策宣传和工作报道,营造法治财政普法宣传氛围。三是深化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广度,组织财政干部结合“下基层”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着力推进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力求突出重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发挥实效。

4.积极参与“以案释法”活动。通过与县法院积极沟通,挑选了利用职务刑事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二)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一是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提高知晓率。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推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行集成预审导税服务。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办税服务厅“最多跑一次”、减税降费“专窗”、税企微信群、纳税服务热线等硬件措施建设,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实施政策减税降费涉及税费9699万元,惠及13000余户(次)纳税人。

2.持续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人民银行有关开辟绿色通道、足额保障贷款规模、实施利率优惠、延长还款期限、加强续贷支持、开展线上加线下服务、保障日常金融服务等政策,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与自治区、银川市合作,成立两家担保公司,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及全产业链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积极落实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的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得公开,按照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制作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并统一了公开表样,除涉密部门外全县部门预(决)算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实现公开。

2.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按照“八个一批”的要求,通过争取区市资金支持、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水权转让、土地出让、开源节流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3.从严从实强化财政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严格执行《永宁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永宁县财政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预决算公开、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永宁县财政局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财政部门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不断深入。二是受永宁县财力限制,全县部分法治政府建设项目不能及时足额保障。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说明

2021年,永宁县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在财政局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能够身体力行,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宣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法律规定,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履行财政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财政支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坚持依法理财。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坚持和完善重大财政事项科学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财政事项公正、公开、透明

三是扩大财政法制宣传效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财政法规政策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责。加大对会议费、出国(境)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维修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出售、政府采购、工程预决算、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监查力度,特别是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保证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使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永宁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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