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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永宁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暂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9-04 17:1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决策。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4日。

二、公示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单位和个人意见与建议可以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也可以书面形式寄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永宁县自然资源局,邮编 750100;电子邮箱:ynxtdcbzx@163.com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15709586962。


附件:1.《永宁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暂行)》

      2.《永宁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暂行)》起草说明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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