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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永宁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7-15 16:18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征地补偿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了《永宁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决策。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单位和个人意见与建议可以直接发送电子邮件,也可以书面形式寄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255号永宁县自然资源局,邮编 750100;电子邮箱:ynxtdcbzx@163.com

联系人:张剑飞  联系电话:18909507141。

附件:《永宁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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