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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结合自治区关于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永宁县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
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永宁县南环路120号)
电子邮箱:nxynjtj@163.com
联系电话:0951-8011242
附件:《永宁县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3日
永宁县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十四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等6部委《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8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有序实施,坚持示范带动、突出精准导向,坚持高位推进、紧盯责任落实,启动实施农村公路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通过新建、改扩建工程和修复性养护工程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圆满完成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农村公路质量管控下达的各项目标指标,全方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高水平服务农民群众出行,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拓展农民就业渠道,全面提升农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造更加优质普惠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更加完善,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
2023年-2025年预计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460公里。计划2023年实施建设及养护工程51公里,优良中等路率 (MQI)达到75%,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4公里,改造危旧桥梁1座;2024年优良中等路率 (MQI)达到80%;2025年优良中等路率 (MQI)达到85%。实施里程根据年度具体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动态调整。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村公路路网质量。
强化农村公路网顶层设计,高水平编制永宁县农村公路网规划,科学制定县乡村道布局方案,实现农村公路对各级行政、经济节点的全覆盖。加快推进以乡镇及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快速骨干农村公路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谋划对外双通道建设,巩固提升通乡镇、建制村道路,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因地制宜实施老旧路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有序实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和“保优稳中、提升次差”的原则,针对路况水平为次、差等级的农村公路,结合资金筹措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我县农村公路项目库(2023-2025)并推进实施,加强建设质量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到2025年底,推进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财政局、审批局、各乡镇)
(二)提升农村公路安保能力。
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和低荷载等级桥梁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农村公路安全安保能力提升项目库,实施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入开展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确保农村客运线路上新发现的危桥处置率达100%。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力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各乡镇)
(三)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以交旅融合路段为重点,完善农村公路配套服务设施,有效利用沿线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站房等既有设施,合理开发农村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资源,招商引资由企业逐步建立集停车、充电、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农村生活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综合发展、延链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能力。以农村公路质量大提升为契机,全面推进农村传统客货运输模式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模式转变,推广“一站多能、一网多用”新理念,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挖掘农村公路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服务潜力,拓展提升农村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效能。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产业技术与农村公路质量提升巩固工作的广泛深度结合,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持续保障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财政局、文旅局、商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围绕我县葡萄酒、冷凉蔬菜等产业发展实际和需求,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结合乡村产业布局和特色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特色优势项目建设,建设和养护工程实施里程力争达到三年总工程量的30%。持续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支持农村公路“路衍经济”发展路径。(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五)助力沿线农民就业增收。
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长效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就业岗位,吸纳沿线农业人口就地就业,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将村道和通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交由沿线农民承包养护,助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公路从业农民工技能和安全培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六)落实配套资金支持。
积极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财政一事一议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及信贷资金等,将项目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县财政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要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避免因资金保障不足,被自治区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约谈或扣减专项补贴。县财政、交通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等,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其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通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谋划部署阶段(2023年1月—2月) 。制定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出台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完善项目库,编制各年度计划,明确攻坚任务。
全面攻坚阶段(2023年3月—2025年9月)。 按照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强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安全、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加强统筹调度、检查督办、技术指导和年度评价,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对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按照《自治区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成立我县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雒越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世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 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投局、县文旅局、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沙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协调安排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细化工作任务。要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严格履行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全区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综合考虑群众出行、交通荷载、气候环境等因素,分年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
(二)完善支持政策。要将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路、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农村公路改扩建及养护工程优先纳入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土地政策的衔接,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化农村公路用地审批流程,促进农村公路项目顺利实施和路况水平有效提升。
(三)强化监督问效。要加强指导和督查检查,将农村公路质量提升情况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由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联合进行督查考评,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 对工作推进落实良好的,在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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