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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永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一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4-13 11:56

根据永宁县《关于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

“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问题较多”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三、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指导汽修单位规范管理危废废物,按要求建设危废收集贮存设施,并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措施如下:

1.与环保部门联合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要求从事汽车润滑与养护和汽车电器维修的汽修厂建立废机油和铅蓄电池的记录台账,并记录清楚。

2.联合环保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对违反环保相关规定的汽修厂抄告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联合环保部门督促企业规范、如实报送数据。

(二)消除报废机动车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流入社会风险,同时,及时跟进,做好报废车台账登记工作,确保报废车回收处置工作合法依规。具体措施如下:

1、全面提高思想,提高对报废车报废后的危险废物流入社会造成的风险的认识。全面提升报废车辆的处置工作的效率。

2、由专人负责,做好报废车辆报废、回收工作的台账登记,落实规范化工作流程,确保报废车回收合法依规。

3、由县公安局牵头,和正规拍卖公司签订合同,要求拍卖竞标人或工作具有报废回收资质,防止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流入社会的情况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县交通运输局集中开展维修行业环保领域大排查。督促与有资质的废油回收企业签订了废油回收协议的商户新增了8家,并排查发现有27家业户的废油回收协议到期,在我单位的督促下,根据要求续签了废油回收协议;截至2021年12月,我县汽修行业与有资质的废油回收企业签订协议的业户共73家,安装智能油桶的维修企业共56家,建立废机油和铅蓄电池记录台账的110家,同时督促企业张贴危废标志,以及操作间采用防油毯等物品防止机油撒漏地面。全县设置危废库房的维修企业有78家,我局执法大队均通过微信、上门告知等方式通知业户如实填写台账,及时上报数据。

(二)县公安局于2022年3月份,与宁夏中鹿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联系不到车主、无人认领以及涉案车辆进行拍卖,同时,积极作为,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报废车辆。于2021年7月登报公示,近期将全面整理,对已经公示的84辆报废车进行拍卖报废。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台账整理工作以及后续车辆报废情况回访工作,切实保障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流入社会的风险,确保合法依规做好报废车回收处置工作。

五、整改验收情况

2022年3月25日,永宁县交通运输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宁县财政局组成验收组对“社会源危险废物监管问题较多”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认为通过对一系列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达到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业务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永宁县交通运输综合业务室

联系电话:0951-8011242

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街南环路交叉口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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