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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关于《永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第八项整改情况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03-25 16:40

根据《关于印发<永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21〕29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问题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滞后。银川市政府未制定未来20年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2019年焚烧量占产生量的90%。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量超过设计能力24%,垃圾填埋场、飞灰场已分别占用库容89%、88%,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已达上限。除部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外,垃圾箱、垃圾转运站未分类,转运过程中普遍存在生活垃圾混运,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部门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三、整改目标及措施

1.推进源头减量。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限制餐饮、宾馆、旅馆经营者使用一次性用品,规范快递企业过度包装行为。

2.规范收运体系。对生活垃圾实施“专桶专运、专车专运、专线专运”,制定收运线路,确保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杜绝“混收混运”。

3.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学校等各类场所引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对产生的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

4.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分类一体化工作。紧密联系各乡镇加快推进中心村、散居庄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村庄,提高农村分类成效。

5.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在主流媒体及自媒体定期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开展多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永宁县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责任。一是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源头减量。切实发挥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印发了《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永宁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及《永宁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源头减量,确保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完善设施配置,规范收运体系。永宁县获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示范奖补资金共1340万元,今年已采购农村垃圾分类小型电动收集车90辆、农村户内二分类垃圾桶5.5万个、240L分类垃圾桶3196个。目前永宁县县城区域82个居民小区,已全部设置四分类收集设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以上,并逐步完善楼栋前两分类收集容器。三是回收有机垃圾,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永宁县厨余垃圾末端处置中心稳步运行。2021年解决我县实施垃圾分类治理的5个试点小区、25个试点行政村、3个乡镇中心村、1个农贸市场的家庭厨余垃圾、尾菜的资源化处置77.3吨,产出成品有机肥2.3吨,且有机质含量大于30%,完全可用于农作物种植。四是统筹推进城乡垃圾分类一体化工作。永宁县已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运输全密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的总目标,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散居庄点正在按照“两次六分,四级联动”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农户小桶源头分类、保洁大桶定时上门回收、集中分类存放、统一密闭分类清运、末端分类规范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2021年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25个、中心村3个,配置两分类垃圾桶1.4万个,配置六分类电动收集车30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及培训60场次,发放宣传彩页资料1.5万份,发放分类垃圾袋4万条,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

五、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永宁县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八项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滞后”意见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022年3月24日,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永宁县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八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引导广大居民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彻底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面貌,显著提升全县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及城乡整体形象,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永宁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51-8014172

联系地址:永宁县人民公园南门对面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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