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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2018年第29期)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7-04 20:53

  2018年6月1日10:30至7月4日20:00,永宁县共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1批共66件,目前已办结46件,现将第三十批1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1249

    望洪镇北渠村永黄路银川茂林养殖合作社第二牧场散发臭味,养牛场门口的沟渠很脏,怀疑养牛场偷排污水。

永宁县

大气

    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银川茂林养殖专业合作社第二牧场位于望洪镇北渠村,距居民居住区(新华中心村)4公里,占地面积220亩,目前存栏奶牛2610头。养殖场建有粪水处理设施,粪水经三级沉淀后清水循环使用,粪污经干湿分离器处理后用于农业还田。养殖场北侧、东侧、西侧有农田排水沟,未发现排污口,无偷排污水现象。养殖场场区内有臭味,在北侧乡村公路上(距养殖场约30米)未闻到明显臭味。

部分属实

    责令该养殖场及时将粪污清理、外运,做好场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现场检查,反映问题已完成整改。监督养殖场做好场区卫生整治、消毒、防疫等工作,按时外运牲畜粪便,做好防漏措施,防止牛粪撒漏。

已办结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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