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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式台账强管理 系统化制度保质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2-08 14:28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凝心聚力全民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摸排受理线索1842条并已全部核查完毕。三年来我们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成功打掉了以伍永涛为首的全区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和以郑利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分别以王正彪、马志刚、吴永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也治理了一大批长期存在的社会乱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打实了基础,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建立坐标式台账,加强线索精准管理。按照“摸排全覆盖,线索零遗漏”的工作原则,我县线索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出现井喷式增长,面对摸排到的大量线索县扫黑办及时分析线索受理、核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提炼、总结工作中积累的良好经验,逐步建立了以时间顺序为纵轴、以办理流程为横轴的坐标式线索台账,并在第一时间对受理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将具有重大嫌疑线索标为红色重点跟进,对长期未结线索标黄色重点挂牌督办,对重复举报多头举报线索标橙色合并办理,对核查完毕的线索标绿色及时销账归档。通过坐标式台账管理,实现了我县所有摸排受理的线索底数清、账目明、可管控的工作目标,极大的优化了人员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我县如期实现“线索清仓”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系统化核查制度,保障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本着“件件有落实,个个成闭环”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整合优化线索核查制度最终形成了以《永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处置工作规定》为主线,以《纪委监委与政法各部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等九项制度为配套的多项制度。其中《永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处置工作规定》按照线索受理核查全流程分为总则、受理、转办、核查、督办、考核奖惩、归档、附则共八大章三十七条。配套的制度中又分别就奖励举报人、被举报人不实举报的澄清、重大复杂线索的听证和会商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具体配合做了详细规定,由此形成了既能解决具体线索在核查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又能解决和在线索核查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问题的完整制度机制。

三是建立线索专人核查,换人复核模式,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本着“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工作原则,县扫黑办要求所有受理核查的线索均要形成有一名责任人和两名主办人签名的线索核查报告,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线索逐个全面核查,并在核查结束后对实名举报人进行回访答复。由此实现了受理线索全程保密,和群众关切问题一个不落高标准严要求的全面核查的双重工作目标,保障了线索核查结论真实有效,提高了举报人对被反映问题线索的认可度和满意率。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对已核查的重点线索进行全面复核,每条线索的复核人不得少于两人且原核查人不得担任复核人。所有复核线索实行一线一核的模式形成书面复核意见,并由复核专班组长最终审签,线索复核要坚持县级单位兜底原则,不得转交乡镇及派出机构进行复核。重点对举报人有前科且前期未查处到位的线索、全国扫黑办及区市扫黑办转办线索、查否线索、多人多次反复举报的线索进行全面复核,确保不放过任何可疑之人,可疑之事。

(来源:县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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