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投诉人秦先生2021年4月通过1234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称其在银川市路丰装饰材料市场东鹏瓷砖店购买了瓷砖,铺贴完成后发现有色差,被投诉方在拆除瓷砖的过程中,造成投诉人家中地埋管线破损,双方为此签订了赔偿协议。但被投诉方不肯履约赔偿,请求予以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望远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该投诉情况属实。2021年4月28日,经调解,被投诉方东鹏瓷砖店允诺立即履行赔偿协议,根据原协议约定现场支付3000元的赔偿费用。
【案例评析】
本案中,被投诉方在拆除有色差瓷砖的过程中,因为己方过失,造成投诉人家里地埋管线破损,双方就此签订了赔偿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投诉方未按照约定事项履行义务,故被投诉方负全部责任。经调解,被投诉方立即履行赔偿协议,现场支付3000元的赔偿费用。秦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提供: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