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消费维权分析第一季度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来源: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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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本月(202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全局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信息844件。其中:回答咨询410件,受理投诉举报434件。(12315平台投诉42件,12345平台投诉218件,政民互动平台投诉14件,党务政务平台5件;各室、所自办1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928元。
2、本季度重点关注价格问题与商品质量问题。
二、消费维权统计表 | ||||||||||||||
项 目 类 型 |
受理申诉件数(件) | 调节成功件数(件) | 挽回经济损失(元) | 申 诉 内 容 | ||||||||||
质量 | 安全 | 广告 | 商标 | 合同 | 计量 | 售后服务 | 人格尊严 | 价格 | 其他 | |||||
消 费 类 型 |
商品消费 | 194 | 194 | 30696 | 61 | 7 | 1 | 2 | 9 | 95 | 19 | |||
服务消费 | 110 | 110 | 15 | 5 | 17 | 19 | 54 | |||||||
合 计 | 304 | 304 | 30696 | 76 | 7 | 1 | 7 | 26 | 114 | 73 | ||||
三、重点关注 | ||||||||||||||
重 点 关 注 | 内 容 | 备 注 | ||||||||||||
价格问题 | 建议有价格监督检查职责的室、队、所,严格要求经营者按照相关规定对销售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价格明示,按法定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 | 已办结 | ||||||||||||
商品质量问题 | 建议各所严格要求经营者注重产品质量,加强进货渠道的检查,做好预警提示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 | 已办结 | ||||||||||||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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