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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宁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2-10-27 00:58

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6日24时起,永宁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守好入银交通卡口,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管控市域外入银车辆和人员,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查验管控措施,坚决守住“外防输入”的底线。

二、对辖区内高风险区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各小区(村)继续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倡导人员非必要不跨县(市)区流动。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优先保障所下沉社区值守力量充足的情况下正常上下班,实行“两点一线”管理,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措施,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单位食堂暂停堂食。

四、逐步有序恢复民生服务场所正常营业,大型商超、粮油菜店、便利店、五金店、金融机构、汽修店等,严格落实“限流、错峰”“一扫三查”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暂不开放堂食,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允许开放的场所要严格落实申报承诺、评估验收制度,未经行业监管部门验收评估合格的,不得营业。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同一时间段限流50%;做好环境通风消杀等防控工作,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全体工作人员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商场、超市、药店推荐顾客自助扫码支付结算、无接触式服务,减少聚集,缩短排队时间。

五、公众娱乐休闲场所电影院、剧场(含密室逃脱、剧本杀等)、KTV、舞厅、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酒吧、网吧、棋牌室等密闭空间,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以及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等场所暂缓开放。

六、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具体复课时间,以教育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七、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场所内所有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具体开放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八、各类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评估同意复工复产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条件的要实行封闭管理,员工吃住在单位;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实行“两点一线”管理,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措施。

九、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各单位、企业原则上暂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举办各类宴会、演出、促销、展销、广场舞等活动,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所有参与人员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并做好个人防护。

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落实“三集中一有序”工作要求,集中隔离(含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和高中风险区人员按规定在指定医院红、黄区就诊。各类药店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感冒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及时推送社区(村)和有关部门。

十一、坚持做到解封不解防。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请广大市民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餐、不聚集,共同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对拒不服从管理、隐瞒行程、不参与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随意外出等不配合、不执行防疫规定的各种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恢复开放的各类场所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各项措施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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