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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发布了《永宁县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2年秋季入学,永宁县大力推行“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按时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公平。
《方案》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要求,原则上自2022年起小学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阳光分班、均衡分班,公开分班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合理调配教师,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
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流动人口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生态移民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随迁子女集中的地区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永宁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此外,银川三沙源上游学校自2022年起优先招录三沙源小学毕业生,自2023年起优先招录永宁县小学毕业生,空余学位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要求,普通高中的招生原则、录取办法及优质普通高中(永宁中学)统招60%的名额,依据学校办学规模、毕业人数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一招生计划数实行择优录取,由考试中心另行制订实施方案。同时,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和鼓励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提高“普高”成果,确保初中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努力使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
《方案》强调,要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分类安置和入学动员工作,做到“一人一案”;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永宁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千家万户,社会影响极大。永宁县教体局将加大宣传和监督,将把招生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加强招生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原则玩忽职守,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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