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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2-26 13:58

2月24日,永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雪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少林、满红、陈丽娟、马少军及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决定免去杨雁冰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赵建明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免去白崇东永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经表决通过,决定任命许波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孙伟国为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哈东军为永宁县水务局局长,任命张泉柳为永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主任。随后,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郭雪平指出,站在继承“十三五”成果、开创“十四五”伟业的新起点,全县要勇于担当新使命、努力展现新作为。要强化作风,提振精气神,做到在职、在位、在岗。要合理统筹全区全县中心任务,抓好工作重点,推动县委“四大战略”“十大工程”落实落细。要齐心协力、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永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郭雪平要求,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聚焦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事,汇民智、聚民力,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大新作为新风采,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县领导余梁、马燕、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凯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宁及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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